各院(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时间
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日,各院部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征订工作,逾期、漏定或错订将纳入教学管理状态考评。
二、教材征订方式
1.老生教材:任课教师按各自授课的教学班课程进行教材征订。公共课如果需要批量征订,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在系统征订时间内,联系教学运行科崔萍老师开放批量征订权限完成征订操作。
2.2020级新生教材:教材征订采取系统外报订方式进行,各教研室按照“2020级新生教材征订单”报送征订信息,征订数量参考附件1:2020招生计划分配表执行,各教学单位汇总审核所有教研室的征订情况,纸质稿(教学院长签字)和电子稿交教学运行科,待落实了教学任务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完成系统的征订流程。
3.教师用书:学校会按教学班所订教材配套征订教师用书,任课教师不需要单独征订教师教材,如需教材配套教辅用书,任课老师需提供教辅用书明细,并交由院(部)教学院长签字盖章,随教材征订纸质稿一同交往教学运行科北A102办公室。
三、教材征订要求
1.本次教材征订以2020-2021-1学期的教学任务为依据,只能征订下学期教学任务所涉及到的全部课程教材,在之前已成套订购过的教材不需要再重复征订,教材征订以院(部)为单位,各教研室负责所属课程的具体征订工作。征订前,认真阅读教材选用细则(见附件)。
2.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南工发[2016]74号)选用教材、评价选用质量。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及课程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工程教材。所有使用教材必须经教学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审核、学校党委审核的校院两级审核才能进入课堂。
3.学院需提交教材征订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马工程”教材需单独填报教材征订信息(填报模板见附件2),纸质稿由教学院长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7月3日前送至教学运行科(北教学楼A102),电子稿发至邮箱76403061@qq.com。教材征订汇总表在教务系统—教材管理—B:教材计划与采购—10. 教材选用审核情况查询处导出,按“isbn号”和“班级名称”排序,并增加序号,可参考附件 “教材征订汇总表模板(按开课学院汇总)”。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崔萍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27511。
教务处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教材选用细则
1.课程所属院(部)要求对该学期开设的所有理论和实践课程(除通识任选课)都必须有教材,确保教材使用率100%。学院负责审核、汇总打印所有所属课程的教材订单。学院要对照教学任务逐一检查是否全部征订齐全,对于不征订教材的课程,需要学院提供纸质说明材料并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否则按漏订处理,纳入学院教学管理状态考评。
2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及课程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工程教材(对应“马工程”课程见通知附件)学院需单独填报本学期选用的“马工程”教材信息(填报模板见附件2)。
3.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应性。
4.坚持择优选用的原则,优先选用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新出版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及全国统编教材等。对不选用上述教材,须有充分的理由,并由任课老师以书面形式报学院统计和审批。
5.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教学辅导资料、参考书等一律不作为必修课程的教材发放给学生。
6.本校教师编写的教材如未经学校教材建设立项不能选用。选用经学校教材建设立项的自编教材,以院(部)为单位汇总并注明立项时间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最新立项出版的教材还需提供样书。
7.学生教材选用:教师各自对各自授课的教学班课程进行教材的征订。在教材选用时如果系统提供的教材总库数据中没有需要征订的教材,任课教师要详细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新增教材入库信息表》交由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在教材书目管理中先添加该教材信息,然后由教师选用,添加书目和具体的征订操作见附件教材征订操作手册。
8.教师用书:学校会按教学班所订教材配套征订教学用书,任课教师不需要另外征订教师用书,领用时按教师用书管理办法操作,三年内使用同一教材的,只能领用一次。同一课程多个教学班的,任课教师也只能领用一本,填好教材领用单签字盖章后领取。